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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及校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基本实现“全国一流师大附中”这一目标开展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广大教职工,传递正能量,完成各项工作和活动。

二、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为学校进一步的发展,以及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贡献力量。

三、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杜绝有偿家教。为此,学校工会坚持以师德建设为核心,推进教职工队伍素质工程。

四、组织好教职工代表大会,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使教职工主动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管理改革和民主管理,发挥教职工当家作主人的积极性。

五、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六、配合学校党政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三面红旗”、全国文明学校创建活动,给广大教职工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七、组织好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发挥会员的活动积极性。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我校教职工健康水平。

八、做好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解决日常福利和女教工的特殊要求,尤其是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对身体弱、因病住院的教职工要及时慰问。

九、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坚持工会民主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工会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交流工会工作经验。积极参加工会干部培训活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服务水平。

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使用工会经费,管好工会的财产及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