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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师大师范生基地班招生培养章程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浙师大师范生基地班招生培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关于“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养未来卓越教师”“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用优秀的人去培养更优秀的人”的政策精神,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的复函》(浙教办函【2023】73),经浙江师范大学同意,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举办“浙师大师范生基地班”(以下简称“基地班”)。为规范招生培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基地班招生培养工作。

第三条  基地班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基地班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招生考试工作出现特殊状况,浙师大附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招生考试安排进行调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浙师大附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基地班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七条  浙师大附中课程管理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基地班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报名条件与招生计划

第八条 报名条件: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素质全面,具有创新潜力,将来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且已报名在金华市(含金华辖区内各县市)中考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40名。

第四章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选拔程序

第十条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1日7:00至5月29日22:00时止。

第十一条 网上报名缴费

1.电脑端登录浙师大附中招生系统(http://sz.ourschool.cn

2.登录后在浙师大附中招生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3.报名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按要求上传个人一寸证件照,图片必须正面上传,否则无效。

4.报考费:完成信息填报的考生可以按照操作提示缴纳报考费

5.缴费方式:在浙师大附中招生系统中,仔细阅读缴费方法后按提示进行缴费。

6.报名缴费截止时间5月29日22:00,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第十二条 打印准考证

1.6月14日19:00起,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更多招生考试信息,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浙师大附中”或“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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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师大附中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订阅号

第十三条  考试

1.考试时间和科:2023年6月17日

上午:语      7:50-9:50         数         10:30-12:00

          下午:英      13:00-14:30     科学与社会   15:10-17:10

语文、英语各120分,数学140分、科学与社会(合卷)140分,总分为520分。

       2.考试地点:浙师大附中(金华二中)。

第十四条 成绩查询

2023年6月19日12:00,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分数。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

1.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总分排名前300名者为入围考生入围考生于2023年6月19日、20日按浙师大附中课程管理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录取:对于已经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入围考生,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0名;若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英语、科学和社会。

3.凡被基地班录取者,不再参加金华市中考志愿填报。

4.违规情况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按教育部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学籍等个人信息,伪造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的;

2)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获得入学资格的;

3)其他严重违反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入学收费

第十六条  被基地班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浙师大附中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金华市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基地班学生的学杂费和普通高中学生相同。

第七章  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

第十八条  培养目标

1.基地班致力于培养具有全面综合素质与扎实学科素养,拥有家国情怀、宽广视野与理性思维,能适应未来需要的创新型卓越人才

2.在浙江师范大学相关部门与学院的指导及共同参与下,基地班创新培养方式,实行大学与高中一体化培养模式,实现创新素养与能力培养的高起点、高水准与高成效。

3.充分发挥浙师大科研人才与实践人才的培养优势,实施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第十九条  培养模式

1.基地班学生的培养,优势在于高校与高中联动,实行高中、大学一体化培养充分依托师大师资智力资源。高中与大学培养有分工有侧重,拥有大学品质的高中培养过程,清北复交等C9名校大学专业学校升学通道选择完全自由。

2.基地班培养实行“高校与中学联接、理论与实践互补”的多元导师制”:浙师大硕博研究生结对基地班学生作为成长导师,基地班任课教师结对基地班学生作为德育导师,任课教师结对基地班学生作为学业导师,点对点全程指导学生生涯规划、课程选择和课程修习等。

3.基地班学生的教学方式更为灵活多样,以知识、能力和素养为主线,关注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思维发展,强化基于现实任务的项目学习与研究性学习,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维模式、社会责任感与团队合作意识,实现学生在高中阶段的最优成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   

联系部门:浙师大附中课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9-82291000,82282566          

学校网址:http://www.ourschool.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浙师大师范生基地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执行。